111年8月起教育部「2歲以上未滿5歲幼兒育兒津貼」
申請資格:
1、幼兒實際年齡滿2歲至未滿5歲學齡之我國籍幼兒,且
未就讀公立幼兒園、非營利幼兒園、社區與部落互助
教保服務中心、政府機關(構)與公營公司委託辦理
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、公立特殊教育學校幼兒部
及準公共教保服務機構。
2、幼兒之父母或監護人最近年度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 綜合所得稅稅率均未達20%。
3.幼兒未接受政府公費收容安置
申請方式:
1、本年7月已領有育兒津貼者,教育部將透過育兒津貼系
統直接銜接,家長免重新申請。
2、本年7月沒有領育兒津貼者,請貴園協助轉知家長須自
行申請,申請方式有二:
(1)至「教育部育兒津貼及就學補助線上申請」網站線
上申請,申請網址:https://e-service.k12ea.
gov.tw/
(2)郵寄或親送申請資料至幼兒戶籍地的「鄉(鎮、
市、區)公所」申請,核定後次月撥入家長帳
戶。
三、相關訊息可至「全國教保資訊網(網址:https://www.ecemoe.edu.tw/ch/)」/就學補助與育兒津貼/2-未滿5歲育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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